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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安全培訓 壓實安全責任 ——今年會環境開展“安全生產法”專項培訓

2021-12-02 文章來源 :本站編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 ,保證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今年會環境以“《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為主題開展了公司級安全生產專項培訓 。培訓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程偉經理主講 ,泰和泰(武漢)律師事務所邱亞飛律師作為特邀嘉賓 ,總部各職能部門現場參會 ,各分子公司及項目部共10個分會場通過視頻會議同步參加了線上培訓和現場考試 。

專項培訓課程持續一個半小時 ,培訓學習氣氛濃厚 ,參訓人員認真聆聽安全生產理論 ,同時結合公司項目實際情況踴躍發言 ,提出自己的思考 。邱律師現場一一進行了專業的答疑 。培訓結束後組織全員考試 ,最後全員通過了專項培訓考核 。通過這次培訓 ,強化了企業員工“安全生產 ,人人有責”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

本次培訓緊貼企業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實際 ,對各部門和項目部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係具有重要意義 ,對提升員工安全素質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也有重要促進作用 。今年會環境將以本次培訓為契機 ,繃緊安全生產之弦 ,築牢安全生產防線 ,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助力企業高質量持續安全發展。

 

培訓要點回顧

刑法涉及安全生產的16宗罪

危險作業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危險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責任事故罪

不報 、謊報安全事故罪

環境汙染罪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重大飛行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要求 :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 ,事故發生後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 ,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

情況緊急時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同時 ,立即搶救傷員 ,保護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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